幫未成年的孩子代管遺產會被告侵占嗎?-全謹代書事務所


全球知名鞋材大廠百和工業於1979年由鄭家三兄弟共同創立。1999年老二鄭國禎因心肌梗塞驟逝,其子鄭智瑜因父親過世時他還未成年,由母親託管。成年後基於尊重母親及他曾被詐騙,所以仍將存摺印章等重要個人物品委任母親代管,但非贈與。
豈料發現這筆遺產已匯入媽媽帳戶,還得繳贈與稅。心有不甘狀告媽媽及處理轉帳的妹妹侵占且要求損害賠償。一審判決因鄭男與其母其妹並沒有贈與契約關係,判決鄭母須賠3075萬元多、鄭母與妹妹應連帶賠415萬元多的贈與損失。


未成年繼承人的遺產管理方式有何不同?
因為未成年所繼承的財產會變成未成年人的特有財產。在上述新聞中,父親過世時,母親(也就是配偶)與子女同為繼承人,所以在利益上可能會有所衝突,所以在處理分割遺產的時候,必須向法院聲請「特別代理人」來代理子女,法官同時也會評估遺產分割協議是否公平,不損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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