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小鬼生前沒留遺囑,雙親離婚他未婚,遺產該怎麼分?

藝人黃鴻升小鬼於2020年9月驟逝,突如其來的消息使全國民眾及粉絲震驚又不捨,令人感嘆生命的無常。小鬼的父母早已離婚,小鬼是由父親扶養長大。小鬼過世後,留下一棟位於台北市北投區的豪宅。由於小鬼生前並沒有留下任何遺囑,在這樣的情況下,小鬼的遺產應由何人繼承呢?繼承的比例又是如何?

依據《民法》第1138 條的規定,遺產繼承人,除了配偶,依下列順序定之:1. 直系血親卑親屬2. 父母3. 兄弟姊妹4. 祖父母
雖然小鬼在生前有女朋友,但兩人並沒有結婚,在法律上來說,小鬼並沒有配偶,也沒有子女。故在沒有配偶也沒有子女的情況下,繼承人會變成第二順位的父母。

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小鬼的所有財產應由父母均分,即使父母已經離婚多年且小鬼由父親扶養長大,仍不會影響小鬼母親的繼承人資格及法律規定的應繼分。如果不想自己身後的遺產只能按照法律的規定來分配,就必須預立遺囑。無論小鬼生前受父親照顧及扶養的時間較長或與父親的感情多要好,皆無法改變繼承人的應繼分比例。

若想對遺產做特殊分配,只能事先準備好遺囑,表明遺產要留給誰、分配多少。以小鬼的案例為例,如果小鬼有留下遺囑,並且表明要所有財產都留給父親,那麼小鬼的母親最多也只能主張原本應繼分的1/2,也就是全部財產的1/4的特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