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請之對象
符合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資料處理原則第二點第五款規定得申請交付戶籍謄本之一般民眾。
誰可以驗證?
凡機關(單位)、公司行號或民眾皆可上網驗證電子戶籍謄本之真偽及其內容。
電子戶籍謄本種類有什麼?
符合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資料處理原則第二點第五款規定得申請交付戶籍謄本之一般民眾。
誰可以驗證?
凡機關(單位)、公司行號或民眾皆可上網驗證電子戶籍謄本之真偽及其內容。
電子戶籍謄本種類有什麼?
- 現戶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指戶內全部人口之戶籍謄本。
- 現戶部分電子戶籍謄本:指戶內部分人口之戶籍謄本。
申請方式
- 登錄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請點擊)
- 點選「申辦作業」,選擇現戶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現戶部分電子戶籍謄本。將顯示「網路申領電子戶籍謄本作業同意書」,於閱讀同意書內容後按下「同意」鍵。
- 插入申請人自然人憑證。
- 依下列順序填列:選擇戶籍所在地:選擇省(市)縣(市)、鄉(鎮、市、區)。
- 身分確認: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輸入自然人憑證密碼﹝PIN Code﹞。
- 勾選顯示內容:勾選顯示全戶動態記事欄內容或顯示全戶個人記事欄內容。如未勾選上述任一選項,全戶及個人記事均不顯示。
- 按下「確定」鍵。
- 於顯示申辦成功後,可選擇「下載簽章檔案」或「瀏覽明文資料」。如選擇「下載簽章檔案」請儲存於個人可攜式媒體,以利驗證者驗證使用。如選擇「瀏覽明文資料」則可列印電子戶籍謄本紙本。以上兩者皆可由驗證者上網驗證其真偽及其內容,驗證程序詳見本須知第五點。
驗證程序
- 電子戶籍謄本檔案驗證:
- 驗證者(或單位)登入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系統」。
- 選擇驗證作業進入戶政網路申辦服務驗證作業,點選被驗證之電子文件檔案儲存位置後按下確定鈕。
- 系統將顯示電子文件檔案上傳中。
- 系統繼續顯示電子文件驗證成功或失敗之訊息,驗證成功則可點選瀏覽明文資料,經驗證自然人憑證驗證無誤後,進行下載。(瀏覽明文資料須使用PDF閱讀軟體開啟檔案)
- 電子戶籍謄本紙本驗證:
- 驗證者(或單位)連結至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系統」。
- 選擇驗證作業進入戶政網路申辦服務驗證作業,於輸入「謄本檢查號查驗」欄位輸入謄本檢查號共42碼,並按下「確定」鍵。
- 系統顯示電子文件驗證成功或失敗之訊息,驗證成功則可點選瀏覽明文資料,經驗證自然人憑證驗證無誤後,進行下載。(瀏覽明文資料須使用PDF閱讀軟體開啟檔案)
補充說明
自104年9月1日起,寄居人口僅得請領本人之戶籍謄本,請至現戶部分電子戶籍謄本申辦作業申請。
自104年9月1日起,寄居人口僅得請領本人之戶籍謄本,請至現戶部分電子戶籍謄本申辦作業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