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要辦理繼承及遺產稅申報? -全謹代書事務所

家人過世,如留有遺產應盡快辦理「遺產稅申報」及「不動產繼承登記」
 
   ♦ 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未依限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二倍以下之罰鍰。
   ♦ 收到遺產稅的稅單後,必須在兩個月內繳清,如有逾期的清況,還會衍生額外的滯納金。
   ♦ 留由不動產者,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聲請繼承過戶。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代書的經驗談: 建議客戶在圓滿辦完家屬的後事後,就可以開始確認留有的遺產及債務,畢竟涉及遺產分配的問題繼承人間也需要時間思考,不要拖到最後有罰鍰的壓力下才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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