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財產交易所得?
財產交易所得是指出售或交換財產及權利的所得,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1.出價所取得的財產和權利,以它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來取得時的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舉例:出售高爾夫球證乙張價格500萬元,支付佣金20萬元,當初購入的成本是200萬元,那麼財產交易所得就是280萬元(500-200-20)。
2.因為繼承或贈與而取得的財產或權利,以它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去繼承時或受贈時的時價,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的餘額作為所得額。
3.個人和家庭日常使用的衣物、傢俱產生的交易所得,依法免納綜合所得稅。
11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
- 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個人交易的房地屬於新制的課稅範圍,應以房地實際成交價格為基礎計算房地交易所得課稅。
- 個人出售之房屋如果不是屬於新制範圍,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適用舊制之財產交易所得稅制申報課稅。
- 個人出售適用舊制的房屋應該依照證明文件核實計算所得。
- 如果沒有申報房屋交易所得、也沒有提供交易時的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又或稽徵機關沒有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者,稽徵機關應按照下列標準計算。
- (一)臺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新臺幣(下同) 7千萬元以上。
- (二)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6千萬元以上。
- (三)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4千萬元以上。
圖解網路申報
財產交易所得稅不像薪資所得一樣系統會自動帶入,需要納稅義務人手動新增。請先進入網路申報所得稅的網站並登入,接續進入以下圖解步驟。
【核實課稅】
▼步驟1:在填寫所得右上角點選綠色「新增所得資料」,會跑出新增所得資料的選項。
▼步驟2:點選所得種類
【核實課稅】請點選 【財產交易所得(房屋-自行列舉必要費用及成本)】
▼步驟3:點選所得格式
▼步驟4:填入實際資料
【核實課稅】在「買入即賣出房地價格是否劃分」的地方點選【否】。也就是收入總額=出售總價。
▼步驟5:【核實課稅】也就是【財產交易所得(房屋-自行列舉必要費用及成本)】
在出現「修改房屋/土地現值」的地方跳出新的選項。
【房屋】的填【建物公契】上的買賣價款總金額。
【土地】的填【土地公契】上的買賣價款總金額。
補充:怎麼知道價格是多少? ——> 可從印花稅看出來
▼房屋=建物
▼土地
▼步驟6:
點選「輸入必要的費用及成本」會跳出要您填入所有分項的費用。請在依照收據或單據填寫。
【原始取得成本】就是【買入】的總價。
【其他】就是沒有在上面欄位的其他類金額。要有正式的單據才能列報。
步驟7:填完後按完成登錄,就會跳出通知您需要檢附的資料。
步驟8:確認無誤後會回到主畫面 就會有新的一欄有出售的房屋所得。申報完成!
【依房屋評定現值】
步驟1:在填寫所得右上角點選綠色「新增所得資料」。會跑出新增所得資料的選項。
步驟2:點選所得種類
【依房屋評定現值】請點選【財產交易所得(房屋-無法證明取得成本者適用)。】
▼步驟3:點選所得格式
下拉選取房屋座落的地點,每個地區會不一樣。【無法取得成本者】
▼步驟4:
請填入「出售」該不動產時「建物公契」的買賣價款總金額。
▼步驟5:
點選新增後,申報完成!
接下來的部分就是原本申報所得稅的方式,選擇採取標準扣除額或是列舉扣除額,應付的資料上傳至國稅局,就完成財交稅申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