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了解-如何網路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舊制) 【圖解】-全謹代書事務所



什麼是財產交易所得?

財產交易所得是指出售或交換財產及權利的所得,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1.出價所取得的財產和權利,以它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來取得時的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舉例:出售高爾夫球證乙張價格500萬元,支付佣金20萬元,當初購入的成本是200萬元,那麼財產交易所得就是280萬元(500-200-20)。
2.因為繼承或贈與而取得的財產或權利,以它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去繼承時或受贈時的時價,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的餘額作為所得額。
3.個人和家庭日常使用的衣物、傢俱產生的交易所得,依法免納綜合所得稅。


11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
  • 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個人交易的房地屬於新制的課稅範圍,應以房地實際成交價格為基礎計算房地交易所得課稅。
  • 個人出售之房屋如果不是屬於新制範圍,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適用舊制之財產交易所得稅制申報課稅。
  • 個人出售適用舊制的房屋應該依照證明文件核實計算所得。
  • 如果沒有申報房屋交易所得、也沒有提供交易時的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又或稽徵機關沒有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者,稽徵機關應按照下列標準計算。
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符合
  • (一)臺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新臺幣(下同) 7千萬元以上。
  • (二)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6千萬元以上。
  • (三)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4千萬元以上。
以上情形應以查得之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17%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

圖解網路申報
財產交易所得稅不像薪資所得一樣系統會自動帶入,需要納稅義務人手動新增。請先進入網路申報所得稅的網站並登入,接續進入以下圖解步驟。

【核實課稅】

▼步驟1:在填寫所得右上角點選綠色「新增所得資料」,會跑出新增所得資料的選項。



步驟2:點選所得種類
【核實課稅】請點選 【財產交易所得(房屋-自行列舉必要費用及成本)】



步驟3
:點選所得格式



步驟4:填入實際資料
【核實課稅】
在「買入即賣出房地價格是否劃分」的地方點選【否】。也就是收入總額=出售總價



步驟5:【核實課稅也就是【財產交易所得(房屋-自行列舉必要費用及成本)】
在出現「修改房屋/土地現值」的地方跳出新的選項。
【房屋】的填【建物公契】上的買賣價款總金額。
【土地】的填【土地公契】上的買賣價款總金額。



補充:怎麼知道價格是多少? ——> 可從印花稅看出來

房屋=建物



土地


步驟6:
點選「輸入必要的費用及成本」會跳出要您填入所有分項的費用。請在依照收據或單據填寫。
【原始取得成本】
就是【買入】的總價。
【其他】
就是沒有在上面欄位的其他類金額。要有正式的單據才能列報



步驟7:填完後按完成登錄,就會跳出通知您需要檢附的資料。

步驟8:
確認無誤後會回到主畫面 就會有新的一欄有出售的房屋所得。申報完成!




【依房屋評定現值】


步驟1:
在填寫所得右上角點選綠色「新增所得資料」。會跑出新增所得資料的選項。
步驟2:點選所得種類
【依房屋評定現值】請點選【財產交易所得(房屋-無法證明取得成本者適用)。】



步驟3:
點選所得格式
下拉選取房屋座落的地點,每個地區會不一樣。【無法取得成本者】



步驟4:
請填入「出售」該不動產時「建物公契」的買賣價款總金額。



步驟5:

點選新增後,申報完成!



接下來的部分就是原本申報所得稅的方式,選擇採取標準扣除額或是列舉扣除額,應付的資料上傳至國稅局,就完成財交稅申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