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拋棄繼承規費【更新】
在113年底發布了《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修正條文》,聲請拋棄繼承事件程序的法院規費加徵10分之5,等同於費用調漲50%!
也就是說,從113年12月30日起,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事件程序費用(法院規費)從新臺幣1,000元調整至1,500元囉!


▲台南地院、桃園地院來文通知須補繳規費500元


▲便民多元化繳費方式,法院規費可透過便利商店、台灣Pay行動支付等方式繳納
收費標準一覽表
114年全謹代書事務所-拋棄繼承費用簡表如下(詳細全謹代辦拋棄繼承費用請參考【代書代辦拋棄繼承費用-6000元-到府服務】)
全謹代書-拋棄繼承-收費標準-代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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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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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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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基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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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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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一拋棄繼承人
(如有未成年子女,包含法定代理人) |
800元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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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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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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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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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請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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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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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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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縣 市 全 省 均 有 服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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