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已清償,但債權人不肯塗銷抵押權怎麼辦?-全謹代書事務所


債務已經清償完了,但債權人卻不肯塗銷抵押權怎麼辦?

不動產上設定的抵押權是普遍且效力最強之金錢借貸的擔保方式。若債務人沒在時間內清償,債權人就可以實行抵押權,請法院裁定拍賣抵押物,由拍賣價金中受償。
而抵押權擔保的債務清償後(也就是還完債了),抵押權就應該塗銷,因為債務已經不存在了,自然抵押權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抵押權塗銷後,不動產的所有權人才可以對土地做其他移動事項。
但是有些債權人卻拒絕配合塗銷抵押權,還要求債務人要多付錢才可以塗銷,若是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訴請法院塗銷抵押權
抵押權具又從屬性質,擔保債權存在,抵押權才能依附債權而存在(也就是有A才有B,若沒有A便不會有B)。
反過來說,若債權因為清償而消滅,抵押權就不復存在(也就是A消滅了自然就不會有B)。
若抵押權人拒絕塗銷,債務人可持清償債務的證明,以抵押權人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之登記。

最高額抵押權也可以訴請塗銷
雖然最高抵押權的確定日未到,但依照民法第881條之12第1項第2款規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不再發生時,可提前確定,歸於普通抵押權。而有從屬性原則之適用,所以債務人應以存證信函向抵押權人催告已清償既有債務,不會再借款及要求塗銷抵押權。
若抵押權人不配合,仍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