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了解-申報遺產稅最常漏報的項目有哪些?

遺產稅最容易漏報甚麼財產
  •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
  • 上市及未上市的股票申報遺產總額
  • 銀行保管箱內物品價值
  • 重病期間領取的現金
  • 生前所投資公司的股東往來債權
  • 死亡日止之應收利息、股利及農漁津貼等債權
  • 本人(被繼承人)為要保人、他人為被保險人的保單價值
  • 生前買入但死亡時尚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不動產
  • 被繼承人所遺留的汽機車
注意!
申報遺產稅時,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各該親屬配偶的財產。不論贈與時是否課徵贈與稅,只要在贈與後2年內死亡,這些財產都應併入遺產總額確實申報,維護自身權益也不會遭受罰鍰。
遺產稅扣除額及不計入遺產總額項目
一般來說繼承人分成「配偶繼承人」及「血親繼承人」兩種,血親的繼承順序包含養子女、非婚生子女,以親等近的家屬為優先,第二順位是親生父母或養父母,第三順位為兄弟姊妹,第四順位為祖父母。特別要注意到,不論是哪一順位的血親繼承人,都需要與被繼承人的配偶共同繼承。
另外,要注意像是金額在80萬以下的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品或50萬以下被繼承人職業上的工具,是不會被列入遺產總額的。

遺產稅計算公式
遺產總金額-免稅額 X 稅率=要繳交遺產稅
舉例:遺產5500萬(無貸款),假設沒有小孩由配偶繼承。
免稅額=1333萬元+配偶扣除額493萬+喪葬費123萬=1949萬
遺產淨額=5500萬-1949萬=3551萬(在5000萬以下)
遺產稅=3551萬 X 10%=355.1萬

漏報怎麼辦?
如果依照規定申報遺產稅,但有漏報或短報的情形,除了補繳稅款外,還要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的罰鍰。
免予罰鍰的情形
  • 漏報或短報的遺產「稅額」在新台幣6萬元以下
  • 漏報或短報的財產「淨額」在新台幣60萬元以下
如有故意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式頭漏稅,除了補稅之外,還要多罰所漏稅額1倍至3倍的罰鍰。

申報後才發現漏報怎麼辦?
  • 如果在申報期限截止【前】提出補報的話,不必以短、漏報違章處罰。
  • 如果在申報期限【屆滿後】,但稽徵機關還未查獲前就主動補報,從申報期限屆滿的隔天起到主動補報那天止,就應補徵的稅款加計利息徵收,不必處罰。
為了避免遺產稅面臨「連補帶罰」只要還沒有接獲檢舉,如果發現有短漏報要趕緊去補申報唷!

補充
國稅局有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為簡政便民,自110年9月1日起,民眾可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或各地區國稅局、直轄市地方稅稽微機關臨櫃申請,由國稅局單一口提供查詢及回復金融遺產資料服務。為發揮跨域整合不動產、汽車及金融遺產資料之效益,並自111年1月1日起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對於符合一定條件之遺產稅案件提供試算通知書,經民眾核對試算內容無誤者,線上登錄或簽章寄(遞)回國稅局,即可完成遺產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