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鑑證明時效為何?會過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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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鑑證明有時效嗎?

  1. 戶政機關所核發的印鑑證明,原則上無時效性;實務上視所需使用機關(構)而定
  2. 按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第4點第2項:《戶政事務所於有效期間內核發之印鑑證明,其使用期限及效力由各需用機關(構)自行審認。》
  3. 地政機關所認定的印鑑證明,須視申請事項前1所核發者為限。 地登記規則第41條第10項《檢附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一年以後核發之當事人印鑑證明。》
  4. 非於地政機關使用,印鑑證明的時效,仍要回歸各需用機關(構)自行審認
  5. 金融機構證券公司辦理繼承,原則上三個月內有效。
  6. 法院申拋棄繼承限定繼承(陳報遺產清冊),原則上三個月內有效。
  7. 時效計算起始點以印鑑證明核發日期為準。(下圖紅框處)

 

二、印鑑證明是什麼?

  1. 印鑑證明為戶政事務所核發的公文書,有對外的公信力。
  2. 許多公家機關可透過特定管道連結到戶政事務所的系統,查證當事人印鑑登記的相關資料。
  3. 印鑑證明+印鑑章用印在重要文件上後即可代表為本人,不等同於便章用印。
    延伸閱讀:印鑑證明是什麼?如何申請呢?-全謹代書事務所

     

三、什麼時候需要用到印鑑證明?

  1. 由於本人不方便到現場核對身分,而委託代理人辦理法律事務時。
  2. 當所簽署的文件非常重要,需用機關(構)需要透過印鑑證明來確認該文件是否為本人的真意
     

四、印鑑證明的驗證機制?

  1. 重要文件上蓋有印鑑章的印文,再附上印鑑證明後,需用機關(構)就可透過比對兩者間的印文是否相符,來判斷是否為本人所行使的法律行為。
  2. 印鑑證明上如有載明「申請目的」,需用機關也會判斷是否符合文件上所要主張的法律行為。
 

五、印鑑證明的用途有哪些?

 鑑證明申請時,需在欄位上明用,常見的用途如下面六大項:

不動產相關手續
  • 房屋及土地的買賣、贈與、繼承、信託等登記事項。
  • 不動產抵押權的設定、塗銷或內容變更登記。
  • 預告登記。
法律與法院事務
  • 用於法院公證或提存程序。
  • 聲請拋棄繼承權或限定繼承(陳報遺產清冊相關事宜。
金融與資產繼承
  • 金融機構存戶死亡後,繼承人辦理存款繼承。
  • 銀行保管箱承租人死亡,繼承人申辦相關繼承手續。
補償與交易
  • 土地重劃、區段土地徵收補償費。
  • 辦理動產擔保交易的設定登記。
漁船與船舶業務
  • 漁船汰舊換新資格的轉讓。
  • 船舶登記、擔保交易及抵押權設定等。
其他無限制用途
  • 在無特定限制下,可作為法律上有效的身份驗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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