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
一、婚內受孕,孩子自動推定為丈夫的親生子女
二、什麼是婚生子女的「推定」?
舉例來說:
-
小明與小花為夫妻關係。
-
小花婚內與他人(老王)外遇並懷孕。
-
即便之後小明與小花離婚、小花改嫁給老王,之後,孩子才出生。
-
只要小孩是在小明與小花婚姻期間受胎,即推定為小明的孩子。

- 法律上的結果:
-
小孩在法律上是小明的子女。
-
小明與小孩互負扶養義務。
-
小孩擁有小明的繼承權,包括財產與債務。
-
三、為什麼法律要這樣規定?血緣不一定是唯一標準
-
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不完全建立在「DNA」上,還考量到家庭穩定性、情感連結與兒童的最佳利益。
-
為什麼不是親生,還有繼承權?
-
有時候丈夫(如小明)即使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仍願意撫養、照顧。
-
孩子成長過程中與小明產生深厚情感,視其如親生父親。
-
法律避免孩子成為「父不詳」,對身心與社會認同造成傷害。
-
四、親子關係可以否認嗎?法律提供了救濟途徑
-
如果小明內心無法接受,或孩子也不願與小明建立法律關係,雙方可以透過法院訴訟來否認親子關係。
-
如何否認親子關係?
-
必須透過法院提起 「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也稱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
提請訴訟的時效規定:
-
丈夫(如小明):自知道孩子不是親生起 2年內 提出。
-
孩子:
-
已成年 → 從知道非婚生子女起 2年內 提出。
-
未成年時得知 → 得自成年後2年內 提出。
-
-
項目
|
說明
|
房型是否親生
|
不一定,重點在「婚姻期間受胎」
|
是否有法律父子關係
|
有,自動推定
|
是否有繼承權
|
有,包括財產與債務
|
是否可否認
|
有,但必須在法定時效內提起訴訟
|
六、結語:家庭關係,不只看血緣,更看責任與情感
- 現代法律的核心精神,不再僅以DNA作為判斷依據,而是強調:
-
兒童權益保障
-
婚姻家庭的穩定
-
感情與實際扶養事實的重要性
-
- 若您面臨類似情況,建議盡早尋求專業法律諮詢,確保自身權益不被侵害。
七、本所案例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