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亡者)死亡遺有財產者,動產、不動產及一切有財產價值的權力,納稅(遺產稅)義務人應該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在戶籍地的國稅局申報。
目前台灣的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而主計部統計去年(2022年)全台死亡人數刷新統計為66年最高,導致遺贈稅的稅收創下歷史新高,不動產的繼承與贈與也刷新紀錄。
台灣巨額遺產稅排行榜
- 第一名:王永慶119億元(台塑集團創辦人)
- 第二名:王永在40億元(台塑集團創辦人)
- 第三名:溫世仁34億元(英業達副董事長)
- 第四名:林榮三38億元(自由時報創辦人)
- 第五名:高清愿10億元(統一企業創辦人)
什麼是抵繳?
- 應納稅額(含罰鍰及利息)在30萬元以上者,若拿【現金】繳納確實有困難。當繼承人無足夠現金繳遺產稅時,可申請以被繼承人的存款遺產抵繳遺產稅,而被繼承人的遺產中有銀行存款,繼承人可以申請用遺產中的存款繳納稅款。若沒辦法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之存款遺產繳納時,可依規定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同意提出申請。
- 如果是以遺產中的不動產抵繳時,應在限繳日期前申請,如逾期就會加徵滯納金及利息。而實物的價值要如何估算是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實價為基準。
- 被繼承人受死亡宣告:以法院宣告死亡日的實價為準。【土地的話會以土地現值,建物會以評定標準價格】。所以土地公告現值跟市價有落差,如果申請以不動產來抵繳,抵繳的價值是以核課遺產稅的價值來計算,比實際市價還要低非常多。
為了避免繳不出錢,可以用保單做為繳稅的資金,這個就叫【預留稅源】。所謂的預留稅源是要預先留下一筆繳遺產稅的現金來源。
為什麼買保險可以節稅?
- 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不會計入遺產總額。保險金的身故理賠並不算遺產,因此也不納入遺產稅計算,然而,這並不代表只要是保險理賠金都不算遺產。
- 保單的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若為不同人,且該保單有指定受益人,依法就不算是遺產。
注意!
- 要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填寫。
- 最理想的做法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皆為被繼承人,指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 注意實質課稅原則:不能利用保險來規避稅負。
- 受領身故保險金每戶超過3740萬元部分計入所得額,可能導致要多繳納綜合所得稅。
- 民國113年前,身故保險金超過3330萬元之部分就要計入所得,但113年開始後須超過3740萬元之部分,才會計入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