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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前面留言所述,購入廠房2200萬(已滿2年),目前預計以2300萬售出
    適用稅率=35%(超過2年,未逾5年)
    課稅所得=2300萬-2200萬-相關費用
    應納稅額=課稅所得x適用稅率(35%)

    請問是不是有一個免稅額3%可以抵稅,若以公司戶買賣的話?謝謝?
    謝代書
    房地合一稅2.0,關於費用認定如下:
    1. 未列舉費用時,則按成交價額3%計算,但上限為30萬元。
    2. 列舉費用(交易房地所支付之必要費用),則無30萬元的上限,可列舉的費用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印花稅、代書費、規費。
    #如有需要進一步討論可撥0911-188800或加line (ID:@a88800)
  • 請問兄長死亡,我是唯一繼承人,他所住的房子為我跟他共同持有各1 /2,但我並未居住。因房屋老舊無力修繕,若我拋棄繼承,該房屋將歸何人?若採限定繼承,因長期沒有來往,故不知他的負債或其他財產(可能只有負債),那如何造冊??
    謝代書
    1. 歸屬國有。
    2. 可依繼承人之身份向國稅局申請遺產參考清單及金融遺產,再行申報遺產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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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如果2年前購入廠房2200萬(已滿2年),目前預計以2300萬售出,房地合一稅,稅金會需要繳的多少??
    謝代書
    • 適用稅率=35%(超過2年,未逾5年) 
    • 課稅所得=2300萬-2200萬-相關費用
    • 應納稅額=課稅所得x適用稅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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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房屋目前是獨立產權有貸款 可以變更持份為共同持有嗎?
    所有權人與欲持份者為四等親 屋主媽媽的兒子的爸爸的女兒?
    謝代書
      無法變更為公同共有的共有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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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祖父母跟父母去世當時年紀小不知道要拋棄繼承多年以後收到要我繳清他們負債的信請問還可以拋棄繼承嗎謝謝?
    謝代書
    1.祖父母過世時,由子輩(您父母及其兄弟姊妹)先行繼承。如果所有的子輩或代位繼承的孫輩並未全都拋棄繼承,孫輩並無繼承權的,理當您也不會繼承任何債務。

    2.父母過世時,子輩(您)為第一順位繼承權,並從您知悉父母死亡的那個時間點開始算起三個月內,必須行使拋棄繼承 。若當時您未滿20歲,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拋棄繼承之意思表示,並由法定代理人知悉被繼承人死亡的時間點開始起算三個月內要代為拋棄。

    3.如管轄法院無法認為你已過行使拋棄繼承的法定期間,建議您可以主張全面限定繼承,僅以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即便在民國96年12月14日民法修正前所發生的繼承,仍得主張限定繼承(前提當時您未滿20歲),請參民法繼承編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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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親去世申請財產清冊, 得知有土地需要繼承(地政事務所有來函繼承),但是有銀行信用卡未償還及幫人擔保積欠的債務.
    請問:1.如果繼承土地是否連債務需一併繼承?
    2.債務超過土地價值是否需要辦理拋棄繼承??
    謝代書
    1. 除了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的權利義務外,合法繼承人繼承了被繼承人一切權利及義務,所以當然包含負債。但以所繼承之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2. 建議先至任一國稅局申請遺產參考清單及金融遺產,評估後如果遺債遠大於遺產時,即可向被繼承人戶籍地之管轄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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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4年前購入一間約30坪的房子,登記我的名字,貸款約600萬,若是要賣半間給我的好朋友,可以辦理半間過戶,登記她的名子嗎
    ?
    謝代書
    • 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當然可以僅就部分之權利範圍來做移轉,但建議貸款的部分要從新配置,以平衡共有人間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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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2年前進行二等親買賣房屋購得之成交價為580萬.最近因經濟需求需出脫房屋取得現金.將房屋以480萬隻價格成交.是否有法律稅務相關問題??
    謝代書
    1.  房地合一稅性質屬於資本利得稅,配售沒有獲利則不需繳納。

    2. 首先先確認不動產標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是否高於480萬。依照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視同贈與。如有贈與淨額,須繳納贈與稅。

    3. 關於贈與稅的相關規定可參考,本網站的服務項目→贈與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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