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線上辦理死亡登記|免跑戶政、超簡單流程懶人包

親人過世後,家屬辦理後事忙得不可開交,若超過法定期限未辦理死亡登記,戶政機關就會處以新台幣300元~900元以下的罰鍰。因此家屬若來不及去戶政機關辦理,是可以透過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服務」,辦理死亡登記 ( 24小時全天候提供申請人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 ) 。

|目錄|

一、如何【線上辦理死亡登記】?

線上辦理死亡登記時,需先備妥以下 3 樣物品:
  • 電腦   
 
  • 自然人憑證      
 
  • 讀卡機   
自然人憑證申請方式:須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新台幣250元的IC卡工本費,年滿18歲就可以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準備好上述物品後,依照頁面流程進行辦理:
點此«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每周一戶政機關就會收到醫院機關等通報






辦理流程:

  1. 填寫申請人資料
  2. 輸入身分證字號
  3. 輸入自然人憑證密碼
  4. 填寫與死亡者之關係
  5. 填寫亡者身分證統一編號
  6. 填寫開立死亡證明文件機關
每周一戶政機關就會收到國內醫院機關等通報
(只限國內醫院)
  1. 擇定新戶長
  2. 上傳相關文件
  3. 完成線上身分驗證
 

誰可以【線上辦理死亡登記】?

申請人資格:
  1. 須為成年人(112年1/1起18歲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2. 須為死亡當事人之親屬、配偶、同戶之人其餘申請人請臨櫃辦理
  3. 須為國內死亡(有衛生福利部、法務部或國防部或司法院之死亡通報者),含法院死亡宣告裁定確定。
  4. 須在法定期限(死亡30日或裁定確定30日)內才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5.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為申請人。
 


【線上辦理死亡登記】的注意事項

  1. 若沒在法定期限(申請期限)內辦理完成,會處以新台幣300元~900元以下的罰鍰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2. 申請期限:自死亡事件發生或死亡事實確定後30日。
  3. 其他像是換領戶口名簿、身分證繳回等業務還是得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4. 亡者除戶謄本依然要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唷。


二、至
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


申請人:

  1. 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
  2. 被執行死刑或在矯正機構內死亡,而無人承領者,由矯正機構通知其戶籍所在地戶政事所為死亡登記。
  3.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經警察機關查明通知其戶籍所在地戶政事所為死亡登記。
  4. 遭遇特別災難未尋獲屍體,尚不足確定其確已死亡,仍應先為失蹤人口之註記,俟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為死亡宣告後,再辦理死亡宣告登記
  5. 利害關係人(無第1項申請人時)。
  6. 受委託人。

應繳附文件

  1. 亡者: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2.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3. 亡者配偶之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兩年內拍攝身分證用之照片1張,規費50元辦理換證或數位相片(內政部戶政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網頁)及印章。
  4. 另依下列情形附繳證明文件﹙收繳正本﹚:
  • 在國內地區死亡者: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或軍方死亡證明文件。
  • 在國外地區死亡者:外國之死亡證明文件並經我國駐外館 (TECO) 處驗證;外文者應附中文譯本,並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
  • 大陸地區死亡者:死亡公證書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會驗證。
  1. 委託申請  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下列文件
  • 國內 委託 委託書。
  • 國外 委託 國外地區製作之委託書,須經我國駐外館處(TECO)驗證。如下
  • 大陸地區 委託大陸地區製作之委託公證書,須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會驗證。 

                         
 
 

辦理流程:

  1. 攜帶相關文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2. 填寫死亡登記申請書。
  3. 戶政事務所 核發死亡證明及除戶謄本。
♦貼心提醒:如果當事人戶口名簿及身分證都遺失了,帶著醫院開立死亡證明,還是可以辦理死亡登記,請在辦理時告知受理人員即可。


備  註:
  1. 申請死亡除戶謄本規費每張新台幣15元。
  2. 戶口名簿換發規費每份30元。
  3. 國民身分證換領規費每張50元。
  4. 申請期限:自死亡發生日或死亡宣告確定日起30日內。

三、除戶謄本的用途為何?

♦亡者除戶謄本依然要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唷~
除戶謄本和死亡證明一樣,所有過世後要處理的事宜皆需使用到。以下為經常會使用到的情形:
  • 人壽保險給付
  • 國民年金死亡給付
  • 勞保給付
  • 申報遺產稅
  • 財產繼承
  • 不動產繼承過戶
  • 銀行存款領回
  • 商業保險給付
  • 車輛過戶
  • 電信門號停話

通常為辦理繼承也會一併申請所有繼承人的印鑑證明所有繼承人的現戶戶籍謄本

延伸閱讀:【
印鑑證明是什麼?如何申請呢?

四、要申請幾份除戶謄本?

  • 除戶謄本:有亡者資訊,作為死亡證明使用,通常需申請 10~15 份。
  • 除戶全戶戶籍謄本:證明該戶與亡者的關係,通常需申請 3~5 份。
延伸閱讀:【戶籍謄本線上申請教學|3分鐘完成、免跑戶政、超簡單流程懶人包】

 
【全謹代書事務所社群上線啦

看文章卻覺得字太多、太複雜嗎?
快來追蹤【全謹代書事務所】官方
FBIGYouTubeTikTok(抖音)小紅書
想看簡單易懂的圖文,或是想透過生動活潑的短影音學習知識,官方社群都能滿足你!



▲點擊進入【全謹代書事務所】官方FB帳號

▲點擊進入【全謹代書事務所】官方IG帳號
 
 

一定要做遺囑的十大情況-全謹代書

近年來國人對於寫遺囑的觀念已逐漸改觀,不再固守「我人還活得好好的為甚麼要寫遺囑」的想法,積極於生前、意識清楚時事先做好遺產分配,免去百年後家人、子孫為了分配財產鬧得不可開交的情況發生。全謹代書想利用這篇文章,讓更多人了解預立遺囑的必要與重要性!

做代筆遺囑時,立遺囑人無法簽名,可以用蓋印章替代嗎?

遺囑人、見證人皆需簽名。遺囑人若不能簽名,可蓋指印!不得僅以蓋印章代替簽名與指印。雖然法條沒有特別明定,但謹慎起見,按指印時最好要有「指印見證人」在旁簽名(遺囑見證人可同時為指印見證人)

在遺囑中交代後事怎麼處理,具有法律效力嗎?如何確保繼承人遵照自己想要的喪葬方式?

原則上家屬應該尊重遺囑內容,但並沒有條文強制規定家屬一定要按遺囑內容執行(屬訓示規定)。也就是說,當繼承人之間持不同意見、不願意按照你生前規劃的方式進行,你也拿他們沒辦法!該怎麼做請詳看此文

 

代書諮詢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 or 加入Line官方帳號洽詢 謝敦堯代書,立即為您提供專業服務!

Address | 地址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一段113號5樓
 (華南銀行樓上)

Phone | 電話

0911-188-800 / (02) 2831-2331

 Line | 官方帳號

Line ID:@a88800   (點擊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