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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緝的人若無喪失繼承權之事由,則仍屬有繼承權之人。
延伸閱讀:被通緝的人,該如何辦理拋棄繼承呢?
二、辦理繼承通常要經過哪些程序?
繼承人在辦理繼承時,化繁為簡來說,順序為:
1. 釐清有哪些繼承人、過世者留下哪些遺產 →
2. 辦理遺產稅申報 →
3. 向各主管機關、金融機構辦理不同資產的繼承
實際辦理程序及應備文件,仍會依遺產種類、繼承人情況及遺產分配方式而有所不同。2. 辦理遺產稅申報 →
3. 向各主管機關、金融機構辦理不同資產的繼承
延伸閱讀:一般繼承的完整辦理流程
三、通緝犯辦理繼承,最容易卡在哪裡?
真正可能遇到困難的,是進入實際辦理資產繼承的程序時,不少環節需要繼承人提出身分證明、簽署文件,這些通常由本人親自辦理,若委託他人處理,需提供印鑑證明。
在無法提供印鑑證明的情況下,困難度會放大,因為官方目前明確規定:初次請領印鑑證明,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延伸閱讀:印鑑證明是什麼,應如何申請
四、被通緝中需要辦理繼承,但無法提供印鑑證明,該怎麼辦?
本所提供「替代印鑑證明的解決方案」。
如因通緝犯身份不便出面、無法親自請領印鑑證明,不代表所有繼承程序都必須停擺,本事務所可協助以替代路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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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別提醒:如果被通緝的繼承人本身有債務
若繼承人本身有債務,非常可能會影響到家人留下的遺產遭債權人查封。如要辦理「拋棄繼承」,須特別留意:依《民法》第1174條規定,應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辦理。
一旦超過上述期限未合法辦理拋棄繼承,則無法再以拋棄繼承的方式退出繼承關係,此狀況下,如後續要處理後續相關遺產議題,只能透過遺產分割的方式進行。
延伸閱讀:被通緝的人,該如何辦理拋棄繼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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